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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個好日子,想的都可以到11月12日早上了,杞縣人民法院五里河女法庭庭長李艷云的手機愉快地響了。
電話一接通,來電者高興地說:李審判長,我家的建筑物都蓋好了! 謝謝你為我擔心。 不用花錢,你們會處理我家的事。 這兩天等著新房子搞定,我經常在新房子里擺桌子,邀請法庭的幾個女兒來我家。 聽到潘先生的感謝,李艷云不由得笑了,眼前仿佛矗立在轄區裴村店鄉月亮灣村的頭上,當事人潘先生一家在里面過著幸福的生活。
說起潘先生,事情從今年上半年開始說起。 4月17日早晨,潘效峰老人來到杞縣人民法院五里河女子法庭。 一進去他就不停地喊道:政府發給我的宅基地證還沒用嗎? 他們堅持不讓我蓋房子。 看看世上到底還有沒有講道理的地方!
通過了解,李艷云終于了解了事件的經過。 來人潘效峰是殘疾退伍軍人,住在裴村店鄉月亮灣村。 他在自己村子的村頭擁有宅基地,土地管理部門也為此頒發了宅基地證,今年3月,舊面包準備了磚、砂、水泥等建筑材料,打好了基礎,準備在這片宅基地上蓋房子。 但是,我沒想到他的行動受到了周圍鄰居的干擾。 鄉干部也多次調解,無奈潘先生來到法庭要求申辯。
得知事件后,李艷云決定采取投訴前調解的方法,處理老潘和周圍鄰居的土地糾紛。 這種糾紛處理的做法必須與多個部門協調配合,需要法官進行大量調解工作。
立案的第二天,李艷云帶著書記官來到該鄉黨委書記辦公室,詳細介紹了老潘和鄰居發生土地糾紛的情況,得到了當地黨委、政府的全力協助和支持。 了解情況后,鄉干部和土地管理、司法、派出所等部門負責人,積極參與案件調解。 在各方積極配合下,李艷云通過實地考察,走訪周圍群眾,深入7名被告家中,耐心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。 經過一周的調解,最終讓7名被告認識到自己的錯誤,不再干擾老潘工程,最終糾紛得到圓滿處理。
前一次調解結束后,和老鄰居握手,年老的潘先生非常感謝,向法官說了感謝的話。 那一瞬間,全村充滿歡呼聲,在潘先生新房建成的那天打電話感謝李艷云審判長的想法。
標題:“老潘蓋房記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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